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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
注重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3月1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肩负着人民赋予的重任,一定要响应时代的召唤、顺应人民的意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切实做到: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如何更好地做到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的监督?笔者感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进一步注重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
一、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监督与接受监督,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目标是同向的一致的。在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中,要把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统一、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一是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成长的大局出发,十分重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以预防国家的腐败。1945年新中国尚未成立,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先生关于跳出腐败周期率的问题时,就提出了“依靠人民监督政府”的英明论断。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从理论到实践都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工作。1957年4月8日,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这个值得我们铭记和研究探索的课题。特别是我们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格外重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指出“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可以说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与其所肩负的职责密不可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担负着神圣的职责,光荣的使命考验着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如何运用,如何在运用权力过程中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时代的潮流和呼声。通过办事公开,增加群众监督环节,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给群众,不仅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监督,而且广大群众在监督中对党员干部进行评议和测评,检验党员干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等等。这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是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呼唤着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刻不容缓。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们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仍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滥用职权,搞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比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群众意见很大。在认清形势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又要下力量抓好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有针对性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忽视群众监督、回避群众监督、逃避群众监督甚至无视群众监督等问题。应当看到,群众的监督,往往是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监督,这种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提高领导者接受监督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个别地方单位的蜕化变质典型事例也告诫我们,强化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等重要。改革开放以来被查处法办的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一不说明,党员干部职务越高职权越大,就越要格外注重自身接受群众监督能力的培养,要保持职务晋升与接受群众监督的能力成正比,任何忽视接受群众监督能力培养的行为,都将在知错不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主观上要为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付出积极的努力
大量事实充分证明,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这里所说的培养,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地教育和训练。主观上努力做到:
第一,要深化内涵。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是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职责,应当从自身的角度,时刻对照党章,有意识地使自己听得到、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和呼声,不仅有承认错误的勇气,而且有纠正错误的行动。做到知错必改、有错必纠,从大局出发,在不断修正不足中有针对性地提高接受群众监督的能力,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少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损失。目前强调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其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也包含着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能力的提高。把接受监督上升为一种能力来认识,是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不仅体现着思想境界、道德水准,还体现着宗旨观念和公信度。面对群众监督而置若罔闻,已失去了做好工作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能力是衡量其是否真正做到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言行统一的试金石。
第二,要从自我做起。对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切不可认为与己无关,是别人的事。要有良好的心态,体现“两手抓”的方针。从个人角度,每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确保决策不失误。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要强化“监督是责任、监督是爱护、监督是帮助”的观念,增强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重大决策还应广泛征求和采纳基层党委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决策上应做到:坚持集体领导,确保权力“公开”,坚持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运行规范性,坚持纪委参与决策,防止权力“滥用”,增强决策监督的实效性。二要主动接受制度约束,确保生活不腐化。生活腐化是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全面崩溃的开始。要管住生活不腐化,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坚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主动接受制度监督,自觉把制度转化为内心准则和行为规范。三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交往不过滥。事实说明,交往过滥,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领导干部就会因为交往不慎而被“染色”或“变色”,最终走向人民的反面。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及时接受部属及社会的提醒和批评,牢记是非界限,树牢法纪观念,真正做到道德高尚,交往纯洁。
第三,要抚躬自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成为或者将晋升为“一把手”的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来讲,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方面还要努力做到“三问”。一问创造条件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各个权力环节是否完全向群众公开,是否为群众监督创造有利条件,是否保留了可以暗箱操作的“自留地”?二问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重在整改。要静静地回想,是如何主动去接受群众监督的,如何听取不同意见、不同声音的,又是如何对自己的言行进行修正的,纠正了哪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等等。三问作表帅情况。作为“班长”,在接受监督方面是否为副职做出了榜样,是否有闻过则喜的宽广胸怀。三思而行,在做好自答的过程中,在主观上进一步明确提高接受群众监督能力的努力方向。
三、客观上要为接受监督的能力的培养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能力,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方方面面做出不懈的努力。各地各部门都有必要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营造有助于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培养的环境和条件。当前在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力争在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培养方面创造出新经验新做法,从理论到实践都要有新突破。
一要创新考评机制。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要重点研究如何考核和评价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能力,逐步建立起新的考评体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时,不仅要陈述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还要陈述接受监督的情况,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行为,有无谋取私利的空间,有无逃避群众监督行为,特别是对群众的批评帮助是如何接受和改正的等等。组织上对陈述者要全面考核,要对其接受群众监督情况进行测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对被考核者接受群众监督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二要明确责任和任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哪级组织管理的党员干部,就由哪级组织负责对其管辖的党员干部进行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创新培养方式是各地各部门着重研究的课题,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创造了哪些条件,营造了哪些有利于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环境,在注重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方面,有哪些创新之举等等。如在述职述廉过程中,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格外关注的重点权力环节,是如何进行操作的,事前是否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群众能否进行有效监督,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运用权力环节是如何接受监督的,所有这些应当逐步在述职述廉中得到全面的展示。要研究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不断进行规范。使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去做,到年终岁尾述职时既要陈述自律情况,又要陈述履行职责中接受监督的情况。
三要精心设计培养的框架。各地各部门要研究经过哪些层次和环节,使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得到培养和锻炼。如警示教育、提醒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读书思廉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当很好地坚持巩固和发展,必要时召开强化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方面的座谈会交流会,总结经验丰富完善。
四要加强学习和反思。对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要注意搞好正反两方面的总结。总结教训需要勇气,更需要强化学习。要在学习中深刻剖析反面事例,查找不足,以共产党人的宽广胸怀推进对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培养的工作不断深入。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新编纪检监察业务教材《反腐倡廉监督教程》一书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研究的,其中在列举被查处法办的一些高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时,讲到这样一些情况:一位被处死刑的江西原某副省长,他说组织上对他的监督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被判极刑的东北某副省级城市原市长说,他是以特殊党员自居,“像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完全“脱离了组织生活和组织监督。”还有因贪污被执行死刑的广西某市原副市长也说,过去他的权力太大了,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关对于他形同虚设。受到查处法办的这些高级领导干部,他们的反思可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能力的培养时刻不可放松,职务越高接受监督的能力就应当越强,否则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无法弥补的。
——摘自《浪淘沙》第五十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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