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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化
 

周恩来“拒礼”的艺术

发布日期:2009-08-28

周恩来“拒礼”的艺术

江苏淮安的周恩来故居,陈列着1961年1月16日周恩来指示办公室同志写给淮安县委的一封信。信是这样写的:

“你县送给周总理和邓大姐的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以及针织品都已收到了。你们对周总理的热爱和关怀,他们是知道的。但是周总理和邓大姐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你们还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总理和邓大姐从他们的薪金中拿出100元寄给你们,作为偿付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的价款,其他的一些针织品等以后有便人带给你们。总理并指示将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寄给你们一份,请仔细研究,并望严格执行。”

信不足200字,却意味深长。除了这封信反映出的周恩来、邓颖超的清廉风格值得称道和提倡之外,信的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拒礼”的艺术,也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和品味。

首先是语气的把握。周恩来指示秘书写这封信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向淮安县委指出他们的做法不对同时表明他反对这种做法的鲜明态度。虽然如此,信中却没有过多的批评,而是语气和缓、娓娓道来。

再者是对礼品的处理方法。这体现在两处细节上。一是根据礼品的特质区别对待,留下容易在运输过程中变质的食物以及容易损坏的工艺品,并变价以钱偿付;而比较容易保存也不易损坏的针织品则原封不动退回,这就避免了浪费。二是周恩来从自己工资中拿出100元寄给淮安县委,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大约占到周恩来工资(404.80)的四分之一。为什么这么做?周恩来曾在另外一件事中给出过答案。一次,曾在周恩来身边工作、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龙飞虎送来一筐新鲜橘子。周恩来知道后说:“我不需要。”他让秘书了解到这筐橘子价值25元,便嘱咐说:“给他寄50元钱去。”秘书说:“是25元,寄去50元,多余的他会退回来的。”他说:“多余的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来了。”这两处细节令人不得不赞叹周恩来处理问题之细腻。

最后,周恩来嘱咐秘书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随信寄一份,要求淮安县委仔细研究并严格执行,此举更加耐人寻味。

随信寄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这个《通知》的制定有着非同寻常的背景。1960年,全国各地普遍出现粮食紧张的局面,能否公正合理地调配有限的粮食资源,使最需要粮食的地区得到补给,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但就在粮食调运最紧张的时候,某省一方面要求中央给他们调进粮食,一方面又给中央送来5万斤鱼。周恩来知道后十分生气,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对此提出严厉批评:“简直胡闹。为什么要中央调粮又送鱼?”“全国从今天以后,不许送中央一针一线一条鱼,要做全面通报,严格禁止。”会后,周恩来指定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的习仲勋、齐燕铭等起草了这份《通知》。《通知》共有5条规定,其中前两条是:一切单位都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物,也不准借用任何名义变相送礼;各厂矿、企业、人民公社试制成功的新产品,除对其直接主管部门可以送一份样品外,不许以献礼或其他名义赠送给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通知》是1960年10月发出的,周恩来办公室给淮安县委的信写于1961年1月16日,淮安县委的做法显然违反了这两条规定。周恩来嘱咐秘书随寄《通知》并要求“仔细研究”、严格执行“,就是希望他们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他们送礼之举,认清和改正错误。

——摘自《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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