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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化
廉洁自律更须“自醒”
廉洁自律更须“自醒”
曾听即将被审判的落马官员说到“如果有人常常提醒,我就有可能不会犯错”。且问:廉洁自律何须他人常提醒?
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
像上述这位落马高官的这种借托之词有些牵强于他人过错之感,作为党员干部哪年能少了参加几次廉政工作会议,哪年能少了组织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的学习,自己批阅有关廉政方面的文件又何止一份二份。如果说,没有人提醒,何不反思而扪心自问,是否带着一颗自律的“心”参加廉政教育的各种活动,是否在平日工作中时刻警“钟”常鸣,是否在生活中始终做到常常“自醒”。
“自醒”要有一颗平和的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心境的平和可以使人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感、不为人情所困。所以,面对诱惑与考验,每一个人都需要“定力”,平和的心态恰恰能为我们保有这种“定力”带来一股力量。
“自醒”更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个人的成长进步除了自身的努力,更重要的是要靠组织上的培养。没有组织给我们的舞台,我们有再大的本事,也是没有办法施展出来的。因此,常怀感恩之心,就会让我们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多一分清醒,少一分放纵,用感恩的心对权力,对待事业。
在花花绿绿的大千世界里,我们党员干部只有时时“自醒”,事事“自醒”,处处“自醒”,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每一次的克制自己,就意味着比以前更强大。”
“每日三省吾身”作为党员干部常能自我提醒尤为重要,应时常给自己设定廉政警醒的“闹钟”,如果过多的依赖他人督促,必将形成一种惰性,以至触犯党纪国法,悔恨终身。
——摘自《浪淘沙》2011年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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