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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
“2020年校方责任保险”、“2021年实习生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校方责任保险”、“2021年实习生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1 采购项目编号:202009
1.2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校方责任保险、2021年实习生责任保险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经营责任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长春市级机构或可以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保险经纪公司;
2.2 保险公司具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
2.3 保险公司连续三年偿付能力均在150%以上,提供保监会证明材料;
2.4 在全国各省市设有分支机构,省级机构数量不少于30个;
2.5 保险公司或其法人机构信用等级(以2019年中国保监会的评级为准),B级以上。须提供保监会证明材料;保险经纪公司需提供不少于三份所服务的校方反馈评价材料;
2.6 管理结构完善,公司经营信息公开透明,保险公司或其法人机构如为上市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保险经纪公司吉林省内分支机构应取得其法人机构的唯一授权;
2.7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在吉林省内有校方责任保险业绩,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具备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对供应商的唯一项目授权书(格式);吉林省内分支机构设立批复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0 单位负责人参与谈判的要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1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2.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4 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 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相关事宜:
3.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5:00;
3.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5日9:30 善教楼八楼开标室。
4.联系方式:
因疫情期间,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方式。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77 4300 2782
项目咨询人:姜老师 电话:181 6681 8385
邮政编码:130031
地址:吉林大路6177号,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
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