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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6

各院部:

为有效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专业课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根据《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实践的联系和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践单位原则上由部门统一推荐安排优先考虑学校建立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个人联系单位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2.企业实践按周安排,安排时间不少于一周,起止时间不得超过寒假起假收假时间。

3.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按照《进修培训手册》(附件)中流程在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直通车人事平台进修管理模块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及院部审核时间:2025年1月6日-9日,教务处审核时间:2025年1月10日-12日,审核通过后教师方可开展企业实践,审核不通过者,教师需重新提交申请,程序同前。

4.各院部负责教师企业实践过程期间的日常管理、考核、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明确每位教师实践锻炼的单位、实践内容、实践形式、时间安排和预期效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登记、汇总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按照《进修培训手册》中“5.3.2培训结果反馈”要求下载模板、填写表格,上传企业实践佐证材料:教师企业实践联系函+回执、企业实践实践协议书、教师企业实践总结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照片2-3张。

附件 :进修培训用户使用手册.doc

 

教务处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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