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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有效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专业课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根据《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实践的联系和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践单位原则上由部门统一推荐安排,优先考虑学校建立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个人联系单位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2.企业实践按周安排,安排时间不少于一周,起止时间不得超过寒假起假收假时间。
3.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按照《进修培训手册》(附件)中流程在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直通车—人事平台—进修管理”模块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及院部审核时间:2025年1月6日-9日,教务处审核时间:2025年1月10日-12日,审核通过后教师方可开展企业实践,审核不通过者,教师需重新提交申请,程序同前。
4.各院部负责教师企业实践过程期间的日常管理、考核、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明确每位教师实践锻炼的单位、实践内容、实践形式、时间安排和预期效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登记、汇总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按照《进修培训手册》中“5.3.2培训结果反馈”要求下载模板、填写表格,上传企业实践佐证材料:教师企业实践联系函+回执、企业实践实践协议书、教师企业实践总结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实践照片2-3张。
附件 :进修培训用户使用手册.doc
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
- 附件【附件 进修培训用户使用手册.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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