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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依据《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 2023-2025聘期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标准》及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
所有签订学校科学研究合同,通过中期检查(立项满一年)且未完成报销额度的项目均可申请报销。
二、报销方式
(一)线下采购报销
1.凡是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的科研用品(截图证明),采用线下报销。
2.线下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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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各项目组对照经费使用预算,将符合财务要求及手续的报销材料交至善教楼704室,票据受理时间段为11月20日-25日。
4.经费记账
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经费记账,路径为:“经费记账-新增-输入项目名称-支出项目名称-支出金额-时间”,同步上传电子发票或者发票照片。
(二)“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报销
1.凡是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的科研用品,均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请各项目组对照经费使用预算进行线上采购(发布通知后即日起开始采购)。
2.登录方法
电脑登录
登录地址:https://www.zcygov.cn
帐号及密码:项目负责人使用院部采购帐号、密码
3.线上报销流程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采购需求时请务必备注:“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5.审批程序完毕后,项目负责人联系商家提供采购合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送至科研发展规划处善教楼704签字盖章,办公室善教楼1003杨春华老师处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商家提供发票,之后项目负责人按照操作说明生成结算单。
6.项目负责人携带(采购合同、发票、结算单)三样材料贴附报销单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流程同上。票据受理时间段为11月20日-25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销材料提交尽量由课题负责人完成,与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并填写经费报销材料。
2.《2024年科研经费报销相关材料》已经传至相应管理群共享,请自行下载。
3.报销具体项目支出遵照科研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第一负责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复核;发票报销等事宜由计财处审核。
4.科研教研科办公室电话84825116 联系人:呼雅丽
计财处电话84875561 联系人:王今哲
招采中心联系电话 84825251 联系人:李佳仪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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