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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依据《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 2023-2025聘期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标准》及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范围

所有签订学校科学研究合同,通过中期检查(立项满一年)且未完成报销额度的项目均可申请报销。

二、报销方式

(一)线下采购报销

1.凡是不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的科研用品(截图证明),采用线下报销。

2.线下报销流程




 

3.请各项目组对照经费使用预算,将符合财务要求及手续的报销材料交至善教楼704票据受理时间段为11月20日-25日

4.经费记账

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经费记账,路径为:“经费记账-新增-输入项目名称-支出项目名称-支出金额-时间”,同步上传电子发票或者发票照片。

(二)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报销

1.凡是能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的科研用品,均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请各项目组对照经费使用预算进行线上采购(发布通知后即日起开始采购)。

2.登录方法

电脑登录

登录地址:https://www.zcygov.cn

帐号及密码:项目负责人使用院部采购帐号、密码

3.线上报销流程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采购需求时请务必备注:“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5.审批程序完毕后,项目负责人联系商家提供采购合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送至科研发展规划处善教楼704签字盖章,办公室善教楼1003杨春华老师处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商家提供发票,之后项目负责人按照操作说明生成结算单。

6.项目负责人携带(采购合同、发票、结算单)三样材料贴附报销单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流程同上。票据受理时间段为11月20日-25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销材料提交尽量由课题负责人完成,与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并填写经费报销材料。

2.《2024年科研经费报销相关材料》已经传至相应管理群共享,请自行下载

3.报销具体项目支出遵照科研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第一负责,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复核;发票报销等事宜由计财处审核。

4.科研教研科办公室电话84825116   联系人:呼雅丽

计财处电话84875561   联系人:王今哲

招采中心联系电话 84825251 联系人:李佳仪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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