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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铁路电子火车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11-05
关于铁路电子火车票的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旅客乘火车可以开具电子铁路客车票。
我校教工乘坐火车公出,可以持纸质火车票或电子火车票报销,2025年9月30日后只能使用电子火车票报销。
教工可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铁路客票只可以打印一次,并通过12306官方网站或手机客户端进行开具、下载和打印。
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吴自宏:84825113 18088665017
计财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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