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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财务报销的温馨提示
关于财务报销的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报销效率,结合财经要求,现对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报销单要填写规范,不能落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不要涂改;事由要描述清晰,不要有“礼品”字样。
二、书写(含签名)要用黑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不要用铅笔及圆珠笔;要清晰可辨认,不要使用艺术字、异体字及草书。
三、公务卡(工资卡)付款要对公,不要转给个人,名头与发票一致;
刷卡要附POS小票;手机付款的支付方式选公务卡(工资卡),附交易详单截图。
四、外文报销要附中文翻译件,翻译件要翻译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五、聘请校外专家评审、讲座等劳务报销,要附清册、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没有职称证的要有说明材料;评审费要附评审报告,讲座或培训费附方案或报道等支撑材料。
六、附有合同的报销件,合同日期要在发票日期之前。
七、所有附件要参照报销单装订线预留出装订位置。
八、教职工加班用餐要通过OA提请。
附: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差 旅 费 业 务: 吴自宏 84825113 18088665017
政采云平台业务: 李佳仪 84825251 18543199656
李红光 84825193 18626638858
其他报销业务: 王今哲 84875561 15543119933
计财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