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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工资收入变化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13
关于工资情况的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了解工资收入情况,现就每月工资变化事宜说明如下:
一、个税变化
个税由于采用年累计计税方式,随着累计收入逐月增加而导致每月税率变化,税款计算由工资软件系统按照累计收入自动生成,非人工计算。
(1)个税=扣税基数*税率
(2)扣税基数=应发收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病事假-多发扣回-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
(3)税率
① 累计扣税基数6万以下,不扣税
② 累计扣税基数6万-9.6万,税率3%;
③ 累计扣税基数9.6万-14.4万,税率10%,
④ 累计扣税基数14.4万-30万,税率20%。
二、工资项目变化
近二月工资中新增工资项目有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工资、基本业绩奖励绩效工资、思政津贴,相应变化情况人事处另行说明。
三、工资查询
微信小程序“薪通知”查询,见附件《用友工资条使用手册》。
计财处
2024年9月13日
- 附件【用友工资条使用手册.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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