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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9-10
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工作,现就零星采购事宜提示如下。
1.零星采购原则上在政采云应采尽采,且选择吉林省内供货商。
2.采购程序:生成订单→审批→签合同→供货,严禁先采购后审批。
3.提交政采云需求单时,备注栏请注明用途,便于采购分类。
4.政采云采购合同模板(3万元以下)请在合同督办平台下载。
5.政采云无所售货物时请在OA系统“采购审批模块”中提报。
6.耗材、办公用品等日常物品实行每年两次集中采购。
计财处
2024 年 9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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