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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学校合同管理中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上级要求,现就合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和审批流程做好合同的拟定、提交审核及签订等相关工作。

(一)3万元以上(含3万元)采购合同,生成订单(成交)后30天内完成合同拟定、提交、审核、签署工作。做好时间预留,至少提前10天提交审查,严禁合同倒签。由需求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据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二)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采购合同,生成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供应商送货时,由需求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据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二、本着应签尽签原则,所有采购事项(含政采云平台)都应签订合同,耗材、办公用品等日常物品应集中采购,提请时间为每年6月、12月。

三、所有采购项目合同都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示范文本或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填写,如采购的特殊物品没有示范文本,应事先与办公室法务人员沟通。

四、在政采云平台采购金额低于3万元(不含3万元)的采购,合同文本须经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即可,不用提交合同系统审批;其他类低于3万元(不含3万元)的采购合同仍需提交合同系统。

五、合同文本应严格按照有利于学校的原则拟定,不得出现对学校不利的条款和空白项,否则学校不予审核和用印。


件:合同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政采云3万元以下除外) 

附件:合同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pdf




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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