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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由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组织的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启动,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评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
2.参与评审成果需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录入认定通过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每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系列从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奖。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4.申报人(包括成员)要与成果完成人保持完全一致,不得增加成果完成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三、奖励类别及等级
本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5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册及盲审成果材料,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对应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1.申报材料册一本。主要包括
(1)《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
(2)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版权页、目录;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报告全文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等。
(3)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如:知网检索页(含被引、下载次数等),以及课题、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复印件即可。
2.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单位信息的成果材料。其中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即可,仅复印内文部分;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报告全文。
(二)5月20日-5月24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项目修改、完善,登陆吉林省教育科学院专业信息系统https://jykygl.jlipedu.cn:8085进行网上填报。
1.线上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
2.在线申报时,申报表及活页将于信息填报完整后自动生成;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2个PDF文件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50 兆。
(三)5月27日,学校上报材料到省教科办。
五、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各个时间节点安排各项工作。
(二)联系人:呼雅丽;联系电话:84825116,17743002330
(三)纸质报送地点:善教楼905室,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cyzkyc@126.com
(四)依据《长春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教育教学项目及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试行)》(2024年),该项成果评奖认定为三级成果获奖。
附件:
1. 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附件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5月10日
- 附件【附件1: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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